科技券和企業支援計劃資助

科技券 (www.itf.gov.hk)
BUD 企業支援計劃 (www.bud.hkpc.org)
主辦機
創新科技署
貿
推出日期
2016年11月
2012 年 6 月
目標
·    支援本地中小企業/機構使用科技服務和方案,以提高生產力或將業務流程升級轉型
·  「內地計劃和「東盟計劃資助企業推行有關發展品牌、升級轉型和拓展內銷或自貿協定市場的項目
申請資
 
·    《商業登記條例》(第310章)或《公司條例》(第622章)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;或有關條例在香港成立的法定機構
·    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非上市企業,非政府資助機構或任何政府資助機構的附屬公司
·  《商業登記條例》(第310章) 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
·  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非上市企業 (不論是從事製造或服務行業,或是否已在內地及自貿協定經濟體有業務運作)
資助金
 
·    以3(政府):1(企業/機構)配對模式為項目提供資助
·    每家企業/機構累計資助上限:60萬港元
·    最多可獲批6個項目
·  按對等原則提供,最多資助個別項目的50%,企業/機構承擔不少於該項目總核准開支的50%
·  每家企業/機構累計資助上限:400萬港元 (每項目不多於100萬港元)
·  最多可在「內地計劃」及「自貿協定計劃」各獲資助20個項目
資助項目範圍
申請項目須與業務相關, 例如:
·    透過科技卷購買電子商務平台開發eCommerce業務
·    透過雲端ERP系統提高工作流程效率, 接實現流程自動化
科技券計劃涵蓋的項目或方案: TVP-guide-c_202009.pdf (itf.gov.hk)
涉及品牌、升級轉型或內銷的項目皆可申請資助。
項⽬範圍相關的開⽀ (各措施費用均有不同的上限規定),例如 :
·    增聘員⼯
·    投放直接與項⽬ 相關的廣告
Scope-of-Funding-Summary-CN (dtinaction.org)
審批時間
平均需要3-4個月(收到填寫妥當並附有所需證明文件及澄清資料當日起計)
如資料不足,申請者將獲通知,並須於 1個月內提交所需資料
平均需要3 個月 (收到填寫妥當並附有所需證明文件及澄清資料當日起計)
如資料不足,申請者將獲通知,並須於14日內提交所需資料
項目推行時間
·   每個獲資助項目一般須於12個月内完成
·   項目完成後2個月內提交終期報告,成果證明及最終審計賬目
·   每個獲資助項目一般須於24個月内完成
·   推行時間少於18個月- 項目成日後2個月內提交終期報告及最終審計賬目
·   推行時間超過18個月- 須於項目開始日首12個月後的一個月額外提交進度報告及審核賬目
撥款發放
·    一般於提交的項目完成報告後發放
·    可要求簽訂資助協議後發放首期撥款,上限是項目獲批資助額的 25%,須先根據3:1配對原則投入同一百分比的款項。
·    餘下撥款於提交的項目完成報告後發放
·   首期撥款:獲批總額75%,一般於簽訂協議後約1-2個月發放
·   中期撥款:不超過核凖總額50% 於提交進度報告後發放 (不選擇首期撥款而項目期超過18個月)
·   終期撥款:提交終期報告約1-2個月發放
不獲資助的項目
一般營運成本不會獲科技券資助TVP FAQs-c_2020_08.pdf (itf.gov.hk), 例如
·      樓宇租金
·      市場及品牌推廣費用
·      日常營運所需的一般辦公室設備/硬件、軟件
一般營運成本不會獲科技券資助unallowable cost.pdf (hkpc.org), 例如
·     現有日常運作 開支
·     內地或自貿協定經濟體及香港以外的廣告
·     來往香港及內地或 自貿協定經濟體的 交通及住宿開支